← 返回首页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65万元: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
3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受到警告,并处6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编号:贵银处罚〔2026〕06号) 公示单位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贵银罚决字〔2026〕7号1.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2.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警告,处6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6年3月2日 三年责任编辑: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