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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71.6万元: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

来源:新浪新闻 | 发布时间:2026-03-10 17:49

3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6.48元,并处171.6万元罚款。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5.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6.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9.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编号:贵银处罚〔2026〕05号) 公示单位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银罚决字〔2026〕6号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5.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6.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9.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6.48元,并处171.6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6年3月2日 三年

责任编辑: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