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懲戒法院前院長性騷女部屬聲請停止訴訟 法官駁回 :沒必要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3-10 17:59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指控性騷擾女部屬,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將李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撤除懲戒法院法官職務,監察院彈劾也將李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李認為已提行政訴訟,聲請停止訴訟,懲戒法院今裁定駁回。

李伯道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長、最高法院法官及庭長等要職,2020年獲總統特任為首任懲戒法院院長。

李伯道被指控2023年3月多次利用公務權勢性騷擾一名女部屬,包含強行環抱、發送具性暗示的信件,另被控在院長任內以不當言詞及態度對待兩位女部屬,致使下屬承受巨大身心壓力。

事件經被害人向申評會提出申訴,由申評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再經全體委員討論後,認為李伯道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且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司法院以李伯道有應付個案評鑑事由,提出個案評鑑請求。

職務法庭第一審認為,李伯道因涉有性騷擾的違失行為,除經司法院移送之外,並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應依職權調查必要之證據,審究他是否有受懲戒必要之違失行為。

此外,職務法庭認為,職務法庭本得依職權自行認定事實,不受行政訴訟判決的拘束,行政訴訟事件終結前,沒有裁定停止訴訟程序的必要,駁回李伯道的聲請案。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