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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幫忙趕進度 授權政院先簽海馬士火箭等4軍售發價書
立法院院會通過決議,授權行政院和國防部在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以及續購拖式、標槍飛彈等4項軍售案的發價書到期前。與美方簽署發價書。(美聯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決議,授權行政院和國防部在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以及續購拖式、標槍飛彈等4項軍售案的發價書到期前。與美方簽署發價書。
我國向美採購M109A7自走砲、拖式、標槍飛彈續購等3項軍購案,發價書將在15日到期,但相關預算卻尚未完成審議。民眾黨立院黨團6日提案,針對簽約期程屆至前尚未完成預算審議的項目,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這項提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立法院昨日召集朝野協商,三黨立委同意除了3項軍購案發價書之外,也納入國防部6日收到的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發價書。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通過這項提案,決議案指出,立法院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原則,若美方發價書明文公布的拖式、標槍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及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等4項對美軍購案簽約期程屆至之前,尚未完成相關預算的審議,茲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
通過的提案也指出,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的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