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3期選商機制將拍板 祭「扣分制」嚴審實績
綠能開發進程邁向新階段。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選商機制規劃,引進更明確的評分與扣分機制,避免選商淪為「作文比賽」,確保開發案能如期如質完工。目標仍為今年第1季完成規則拍板定案,全年完成選商,明年正式啟動。
根據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選商機制規劃草案,經濟部在維持3.6GW總量原則下,拋出「延長售電期」與「底價保證」兩大誘因。選商期程定調於2026年展開,明訂最低收購價格為每度2.29元,作為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外的餘電收購保證。若開發商能提前併網,或在能源韌性、在地化投資達標,最高可獲得延長5年的售電補償。
在評分權重分配上,開發商實績占35分、業務能力30分、專案執行能力則占35分,開發商總分必須達到70分以上,才具備獲配資格。針對過去被外界詬病的ESG評分項目,也進一步拆解為四大項:在地產業經濟效益10分、環境友善永續3分、企業社會責任2分及能源韌性5分。龔明鑫表示,最新草案方向將更具體化,要求廠商列出實際項目與具體承諾,避免評量過於主觀。
值得注意的是,3-3期草案首度擬納入「扣分機制」,若業者曾有「獲配後未簽約」或「簽約後解除或中止契約」等不良紀錄,將祭出3至20分不等的扣分。龔明鑫指出,委員會審查時會,將廠商過去的履約實績納入評鑑,此舉是為了篩選出具備真材實料的廠商,目標在今年完成選商作業,並於明年正式啟動。
龔明鑫表示,委員會在審查時,會將廠商過去的履約實績納入評鑑基準,例如是否有順利完成案場,或是否存在未如期完工的紀錄,這項機制是為了確保選出的廠商具備真材實料,能如期如質完成風場,目標今年第1季完成規則拍板,全年完成選商作業,並於明年正式啟動。
此外,有關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龔明鑫指出,目前美方對台實施的是「臨時性關稅」,即10%加上最惠國待遇(MFN)關稅,以工具機產業為例,目前的MFN稅率約為4%,加計後整體稅率約14%,雖然相較於韓國等競爭對手仍有4個百分點的落差,但相較於去年高達20%加上MFN的稅率,目前「狀況已經比去年要好得非常多」。
龔明鑫坦言,業界確實希望能盡快達成正式協定,以維持立足點的平等,至於協定的生效時程,則必須等文本送交國會通過後,各部會才會配合修正海關進口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