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士林警陳信安「假辦案真A毒」...改判4年11月 前警員張晉維仍判5年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3-17 10:00
前警員張晉維勾結北市警士林分局警備隊員陳信安,藉查案侵吞毒品,犯2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1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台灣高等法院今仍判他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士林分局警備隊員警陳信安勾結前員警張晉維及共犯林博涵、丘翊廷,由林、丘誘出毒品賣家,張再通報陳現身抓毒,三度以冰糖、白糖調包或直接偷走共1300克K他命,由張、林、丘3人朋分獲利。新北地院依公務員侵占職務上非公用私有財物、圖利罪,判4人各5年2月、5年、3年5月及3年2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陳信安4年11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

張晉維曾任職基隆市警局,2021年間就曾假藉辦案A走詐團120萬元,以及在3起毒品案中「假緝毒、真A毒」,同年3月23日遭警政署免職,一審被判5年6月。但張卸下警職後,又貪圖便宜毒品,找上需要辦案績效的學弟陳信安「各取所需」,故技重施藉查案吞毒。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張等人先後在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以張慣用手法,由林、丘2人佯裝買家誘出K他命賣方,相約當面交貨時,通知陳前往現場查緝,再趁陳盤查、搜索時,將事前準備好,摻入微量K他命的冰糖或白糖伺機調包。

2023年1月17日,林博涵、丘翊廷前往藥頭住處取貨,直接偷走1公斤的K他命,由到場的陳信安故意拖住賣家,讓兩人搭上張晉維車輛從容離去,得手毒品則統一由張變賣後朋分獲利。

案件上訴後,高院認為陳信安所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部分有減刑事由,此部分由3年3月徒刑減為2年11月,2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部分則駁回,應執行刑減為4年11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張晉維、林博涵、丘翊廷部分,高院判上訴駁回。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前警員張晉維勾結北市警士林分局警備隊員陳信安,藉查案侵吞毒品,犯2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1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台灣高等法院今仍判他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