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兼差當車手騙人投資虛擬幣 害婦被騙百萬又被離婚遭重判
詐騙集團吸收陳姓男子兼差當假幣商,實則是車手,騙2名婦人投資虛擬貨幣,實則是將現金轉到詐團手中,害2人損失400多萬元,其中一名婦人無法獲家人諒解,因此離婚,身心受創,彰化地方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將陳男判刑3年2月,併科罰金20萬元。
有大學學歷的陳男原在餐廳當廚師,卻於2024年間透過line加入詐騙集團,詐團對外聲稱他是收錢幣商,實則是車手。
判決書指出,詐團成員先在臉書刊登虛擬貨幣投資資訊,佯稱買虛擬貨幣賺很快,2024年間教被害人劉女以現金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詐團成員「凱文」要劉女分2次將現金220萬元、38萬交給「假幣商、真車手」陳男,再轉交給詐團「億發」所指派前來收款的人。
詐團將泰達幣轉入劉女電子錢包,製造假象,劉女再依詐團成員「王凱文」等指示,將所購入泰達幣轉入佯為BYEX APP詐欺集團掌控的電子錢包,騙光她的錢。
詐團用相同手法也由陳男向被害人黃女分3次共收取157萬元,買了泰達幣後,再將錢轉走。
不過陳男辯稱,他只是幣商,有在社群媒體刊登買賣虛擬貨幣廣告,也有交付泰達幣給2 女,不過檢警查出,陳男做虛擬貨幣買賣沒有本金,自己的錢包也沒有虛擬貨幣,陳男在偵訊時供稱,都是他向客戶收現金完後,億發再派人來向他取錢,他已進行1千多萬元交易。
法官認為,陳男收取現金後再到人煙稀少之處,將現金交付其不認識的收款人(收水手),刻意去識別化、斷點化、匿名化取款模式,與一般合法商業交易顯然有別,反而高度符合詐欺集團為規避追查、製造金流斷點的「車手取款」模式。
其中一名被害人因被騙走大額存款,丈夫和孩子都無法諒解她,因此離婚,和家人互動陷入冰點,身心承受巨大痛苦。
法官認為,陳男取走二女415萬元轉交詐團後,得手詐團所給的約10萬多元報酬,且犯後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幣商,陳男正值青年,不思以正途賺取所需,竟參與犯罪組織,依加重詐欺罪將陳男判刑3年2月,併科罰金20萬元。
陳姓男子兼差當假幣商,實則是車手,騙2名婦人投資虛擬貨幣,害2人損400多萬元,彰化地方法院依加重詐欺罪重判陳男3年2月。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