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綠嗆立院程委會藍沒收表決 國民黨團:遵循議事慣例、無事生非不可取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中午爆發衝突,面對程序有異議時,召委翁曉玲(中)未經表決就交付院會,造成民進黨團立委不滿抗議,並上前理論。記者葉信菉/攝影
針對今日民進黨立院黨團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中,抗議主席未經表決即裁示將草案提報院會處理一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嚴正聲明,今日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翁曉玲召委遵循議事慣例,處理合法合規,絕非特例,且立法院各委員會經常針對各黨團意見無法獲得共識之提案送院會協商皆為常年之慣例。今日民進黨團無事生非,實不可取。
國民黨團表示,檢視立法院第8屆至第11屆程序委員會召委的主持紀錄 ,未表決逕將草案提報院會處理之案例早已前例斑斑 。今日主席之裁示,完全是依照立法院長期以來之議事慣例進行。民進黨籍召委多次採用此作法,勿昨是今非:翻開過去的程序會會議紀錄,多位民進黨籍召委皆曾有過完全相同之裁示處理。
國民黨團指出,具體案例包含第11屆召委沈發惠(於第11屆第3會期程委會第7次會議)、第9屆召委段宜康(於第9屆第2會期程委會第14次會議、第9屆第4會期程委會第10次會議、第9屆第4會期程委會程委會第14次會議)、第8屆召委吳秉叡(於第8屆第5會期程委會第9次會議)、第8屆召委陳其邁(於第8屆第4會期程委會第2次會議、第8屆第4會期程委會第16次會議)。
國民黨團表示,朝野程序委員會召委皆有前例,呼籲回歸理性。除上述民進黨籍委員外,國民黨籍召委包含第11屆吳宗憲委員(第11屆第1會期程委會第13次會議)與翁曉玲委員(第11屆第3會期程委會第16次會議、第11屆第3會期程委會第18次會議)、第10屆曾銘宗委員與李德維委員,以及第9屆柯志恩委員等人,亦皆依循此議事慣例主持會議。
國民黨團呼籲民進黨團,因自身政治利益刻意操作雙重標準絕非執政黨應有之態度,請回歸理性問政,尊重立法院長期建立的議事運作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