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幹部變太子集團特助!李守禮「月薪19萬元」 只安排晚間娛樂活動
太子集團(Prince Group)在台洗錢案,檢方查出集團洗錢金額高達107億元,起訴集團首腦陳志等人,天旭公司人資經理辜淑雯、天旭負責人李添特助李守禮等9名被告偵查中羈押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開庭調查,李守禮被控賣車處理660萬賣車款、提領1800萬元,他否認犯罪,只說自己幫忙安排晚間娛樂活動。
李守禮供稱他軍校退伍後一直擔任酒店幹部,約2018、2019年認識李添,對方覺得他做得不錯,就持續和他保持聯繫,約莫半年多,李添主動加他的通訊軟體,並叫他去公司上班。
他說,他2019年10月1日才到職,且直到被拘提之前,都沒有進辦公室,老闆有事都是傳訊息給他,叫他去處理,內容就是去幫他們安排晚上娛樂活動,月薪19萬元。
李守禮說,2019年12月武漢肺炎、2020年2月台灣鎖國只准進不准出,並停止大陸人來台,他的工作幾乎停滯、空轉,他也不了解公司工程師主要工作為何。
他說,他會處理660萬元賣車款,是因辜淑雯主動聯繫他,要求他協助賣車、再把錢交給陳姓律師,用來作為員工遣散費,律師也有開660萬元收據給他。
至於檢方指控李守禮替李添賣車銷贓,李守禮說,他確實有去和平大苑將車開走,是因管委會傳訊息給凃又文,凃通知他,他再轉知李添,李添就叫他聯絡邱子恩把車開走,但沒有買賣企圖或行為。
李守禮說,他也是受辜淑雯通知,而去提領天旭1800萬元,是分兩筆500萬、1300萬元,辜也指示要給陳姓律師500萬元,另約300萬元是要支付李添承租豪宅解約的違約金271萬元、台北101辦公室租金960萬元。他指出,他是被辜催促之後才去處理,他領錢是為了解決問題,沒有要隱藏這些費用。
他指出,至於他介紹陽金泉去公司任職,擔任李添司機一事,他當時還沒有任職於天旭公司,還在擔任酒店幹部,李添問他有無認識外型好看一點的司機,他就請酒店同事介紹而找到陽金泉,陽只是擔任司機,且他都還沒有任職於天旭,因此不是「招募」。
李守禮說,他目前與父母同住,而父母高齡94歲、92歲,名下有不動產,財產約2300萬元,若法院諭知交保,他可以拿出100萬元交保金,並願意接受科技監控。
檢方反駁,李守禮頻繁出入我國,太子集團在全球有30多個據點,犯罪規模龐大,認為有逃亡之虞,李添在李手裡被收押後,也試著透過集團成員接觸、影響親屬。
檢方認為,李守禮與辜淑雯就辜到底實際上對成員有無指揮權利,還是僅人資經理,兩人說法不同;另李守禮說領錢的用途也與偵查時稱是天旭的訴訟費用、辜淑雯交保金,說詞有出入,且李守禮偵查時多次提供錯誤提款時間、地點,讓執法機關追查受到困難。
太子集團陸籍幹部李添特助李守禮(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太子集團陸籍幹部李添特助李守禮(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