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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生公民”或彻底终结,大法官一句话戳中要害!

来源:新世纪 | 发布时间:2026-04-05 17:43

原创 侃哥 侃英语 2026年4月1日


今天,美國最高法院 正在就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展開辯論: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是否一定擁有公民身份(birthright citizenship)?



美國一直有一個眾所周知的“鐵律”——出生地原則(jus soli),通俗說就是:只要你在美國出生,就自動獲得美國國籍。


這條實施了158年的法律從未被動搖,而如今它可能將被徹底改變。

今日起,美國最高法院對這條法律進行辯論,最終裁決預計會在今年6月底前後公布。

如果最高院最後真的推翻了這條原則,那麼今後在美國出生的孩子,不一定自動成為公民,“赴美生子”這條路將會被徹底堵死,未來幾十年的移民政策也可能整體收緊。

所謂“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來源於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裡的一句話: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簡單翻譯就是: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美國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

這裡有兩個關鍵詞:

birthright citizenship:出生公民權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受其法律管轄

問題的關鍵,就卡在第二個詞上——“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受美國管轄”)。

今天最高法院爭論的核心,就是這一點:非法移民的孩子,算不算“受美國管轄”?

對於這個問題,司法界有著明顯的分歧:

一派是傳統解釋(偏自由派,左派),他們認為只要出生在美國,就是公民。理由很簡單,憲法沒有明確排除非法移民子女,而且歷史上一直是這麼執行的。

另一派則主張重新解釋(偏保守派、右派),他們認為關鍵不在“出生”,而在“是否真正受美國管轄”。他們的邏輯是:非法移民對美國並不承擔完整的法律忠誠義務(allegiance),因此,他們的孩子未必自動擁有公民身份。

在辯論中,Samuel Alito(阿利托)引用了已故大法官 Antonin Scalia 的一個經典例子,似乎成為了今天整場辯論的絕殺:



"Justice Scalia had an example that dealt with this situation. He imagined an old theft statute that was enacted well before anybody conceived of a microwave oven. And then, afterwards, someone is charged with the crime of stealing a microwave oven. And this fellow says, 'Well, I can't be convicted under this because the microwave oven didn't exist at that time.' And he dismissed that. There's a general rule there, and you apply it to future applications."

他設想有一部古老的盜竊法,誕生在“微波爐還不存在”的年代。後來,有人偷了一台微波爐,卻辯解說:“這東西當年不存在,所以我不該被定罪。”

這個理由成立嗎?

阿利托認為這顯然不成立,正如他總結的那句話:There’s a general rule there, and you apply it to future applications.(法律確立的是一種可以適用於未來的普遍規則。)

也就說,法律規定的,從來不是一張“具體物品清單”,而是一條原則。法律不是寫給過去的,而是寫給未來的。

阿利托想表達的核心是,第14修正案通過時,“非法移民”這一問題幾乎不存在,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條規則不能適用於今天的新情況。

所以,這場爭論真正的焦點不在於“要不要取消出生公民權”,而是“應該如何解釋憲法”,我們是按照當年制定者的理解,還是根據今天的現實去延展?

這場爭論也反映出美國法律體系裡一個長期的分歧:

text vs. interpretation

也就是是,我們到底應該按照憲法條文在當年的含義來理解,還是根據今天的現實對其進行重新解釋?

這是一個有趣的法律問題,你怎麼看呢?歡迎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