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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車時滿滿落葉未見紅線卻被拖吊 警方無法提供錄影畫面判撤銷罰單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4-13 18:01
胡姓男子車輛被拖吊,提告指出停車現場都是厚厚的枯樹葉、沒看到紅線,等警察來拖吊才清理露出一小段,標線根本無從辨識,法院撤銷罰單。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市胡姓男子開車到新北市中和區,停在巷弄間卻被警方拖吊,裁罰900元;胡不服提行政訴訟,停車現場都是厚厚的枯樹葉、沒看到紅線,等警察來拖吊才清理露出一小段,標線根本無從辨識,法院認為警方未依規定保存拖吊時錄影畫面,無法舉證,判決撤銷罰單。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胡姓男子2024年12月20日下午3時許將車輛停放在新北市中和區巷弄內,被警方認為有「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違規,台南市交通局裁罰胡900元罰鍰;胡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

胡指出,他在該處地點停車時,路旁一整排都是厚厚的枯樹葉、沒紅線,車輛被拖吊後,路旁一整排落葉只有他停車處有被清理過,出現一小段不明顯還略帶潮濕紅線痕跡,舉發照片內疑似有執法人員以加工方式製造別人的違規來拖吊。

胡認為,現場紅線設置皆是厚枯葉覆蓋模糊不清,道路主管機關未維護清理給民眾易清楚辨識,致人無所適從,若將行政機關不確實行政作為,歸責於他,尚嫌嚴苛,亦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立法目的不合,有違反法明確性及行政行為明確性等,請求撤銷罰單。

交通局指出,由舉發機關提供的採證照片,明顯可見車輛停放於路側紅實線上,該路段紅實線雖部分遭落葉遮蔽,但仍可辨識;胡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事證明確。胡若認為紅線有劃設失當情形,應循正當行政救濟途徑,請求權責機關進行標線改善,而非就爭執本案裁罰處分。

法院認為,依採證照片,車輛停放地點周遭鋪滿落葉,車輛右側路面雖可見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紅色實線,然該標線因遭落葉覆蓋而呈現不連續情形;且檢視其中一張採證照片,車輛右側有一穿深色衣服者站立於紅線上方,似有正以腳撥開落葉舉動。

法院表示,現場畫面僅有該人站立路段後方一小段路段出現間斷不連續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其餘路段皆無明確清晰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則胡停放車輛時,該處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是否清晰且未遭落葉覆蓋,抑或是舉發機關員警抵達現場後,相關人士始將該處覆蓋住紅色標線落葉撥開,並非無疑。

法院指出,依據新北市警察局取締違規停車拖吊作業程序規定「自執行拖吊地點起移置保管場作業期間應全程實施錄影」、「執行拖吊之舉發、照相及錄影等資料,應依處理細則第79條規定保存」,經函請中和分局提供錄影畫面,分局函覆「因舉發時間已久,執勤員警已無舉發時相關影像可提供」。

法院認定,舉發機關顯然未遵守作業程序以及關於保存錄影資料相關規定,致胡停車當時,現場標線是否保持清晰完整、未遭遮擋等事實陷於真偽不明;交通局應就胡是否違規負舉證之責,卻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致事實陷於真偽不明狀態。胡訴請撤銷原處分,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胡姓男子車輛被拖吊,提告指出停車現場都是厚厚的枯樹葉、沒看到紅線,等警察來拖吊才清理露出一小段,標線根本無從辨識,法院撤銷罰單。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