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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善終」能自己選?安樂死公聽會 專家盼生命更有自主權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4-14 16:14
民眾黨14日舉行安樂死公廳會,與會專家大多支持安樂死合法化。(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

「安寧死應該是人的自主權,政府應該修法保障!」民眾黨14日召開討論安樂死的公聽會,白委陳昭姿強調,面臨超高齡社會、大量無效醫療,政府應考慮安樂死合法化;心理諮商師紀岳良也說,生命的自主權應該也要包含安樂死,荷蘭、瑞士等國長期執行也沒太大問題。但醫界過往反對的理由包括醫生誓詞、不願主動施行安樂死等。

減少無效醫療使用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表示,安樂死從過去就是很具爭議性的話題,但隨著科技與觀念演變,希望透過公聽會讓個人的尊嚴與倫理促成平衡點,同時擺脫病痛的痛苦,讓經歷久病痛苦的人在符合自主、行善、不傷害與公平正義等原則下,有「尊嚴善終」的選項。但在執行層面上若要開放,誰來執行、地點都要妥善研議,《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也要跟著修。

同黨立委陳昭姿指出,台灣面臨超高齡社會、醫療開支大增與無效醫療使用,雖然安樂死有很大爭議,但她認為台灣社會已經成熟到可以認真討論相關議題,且從民調來看,民眾支持的意願大多高達9成,但執行安樂死的醫事人員會多所猶豫也可以理解,希望能透過修法先克服實施的門檻。

續命反而增加痛苦

「安樂死應該回歸到人的自主權,政府應該立法保障!」心理諮商師紀岳良強調,其實不能好死,受苦者也無法好好的活,現代的醫療手段究竟是延長生命還是讓死亡更加痛苦?他強調,生命的自主權應該也要包含安樂死,政府應該設立適當的規範保障權益,就連天主教信仰最虔誠的西班牙,政府也通過安樂死合法化。

紀岳良指出,雖然世界多數國家安樂死尚未合法,但荷蘭、瑞士、美國與澳洲等先進民主國家都已經合法化,且瑞士、荷蘭執行超過30年,建立好流程就不會有問題。另外,安寧醫療雖看似美好,但普及率低、且沒有資源者難享用,且安寧醫療只是生命在末期的「選擇」之一,不應該是唯一解方,且應該保障人在清醒時也有申請的權利。

整合醫學科醫師姜冠宇說,醫界大多反對安樂死,但他作為整合醫學科醫師,看到許多案例,發現人生的最後階段的需求是很多元的。如今在高齡化比例日益增加下,安樂死的相關需求需要被保障,政府應該修法規定判斷標準、誰執行、保護醫師倫理,同時保障醫病關係,並增加雙方的信任。

擔憂醫療決策草率

醫界反對安樂死理由包括;一、醫學倫理與誓詞:認為醫師的職責是「拯救生命」與「減輕痛苦」,而非主動終結生命;二、若允許安樂死,可能導致醫療決策變得草率,例如高齡、身心障礙或缺乏經濟支持的病人被迫「自願」選擇死亡;三、完善的安寧緩和照護已能減緩病人痛苦,無需透過「主動處死」的方式來解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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