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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申請免除教召令被駁回 沒報到判罰6萬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4-17 07:42
接獲教召令不理小心了,男申請免除14天訓練被駁回沒報到判罰6萬。本報資料照片

基隆市周姓男子為基隆市後備指揮部列管的後備軍人,去年接獲教育召集令,應接受14日的教育召集訓練,周男申請免除這次教育召集但被駁回,未按時前往營區報到。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他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得罰6萬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周男為列管後備軍人,教召令在去年3月28日許送達周男戶籍地址,由周的家屬簽收並轉知。周男須於去年5月10日8時至23日12時期間到七堵營區接受教育召集訓練。

周男有向基隆市後備指揮部申請免除這次教育召集,但被駁回,他仍未按時前往報到接受教育召集訓練,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基隆市後備指揮部因此將他函送偵辦。

周男坦承未按時報到,法官依基隆市後備旅第一營戰支連教育召集未報到人員名冊、教召令的掛號郵件收件回執等證物、基隆市後備指揮部聯絡官LINE對話紀錄等,認定周男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每日1千元折算。

法界人士表示,列管的後備軍人接獲教召令不能不管,如果正常理由無法前往必須事先申請免除,獲准同意才能不去,無故置之不理恐觸法挨罰,荷包失血,不可不慎。

法界人士表示,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捏造免役、除役、轉役或免除召集原因;二、毀傷身體;三、拒絕接受召集令;四、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五、使人頂替本人應召。

無故不參加點閱召集,或意圖避免點閱召集,而有上述第1款至第3款及第5款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9萬元以下罰金。

接獲教召令不理小心了,男申請免除14天訓練被駁回沒報到判罰6萬。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