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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1001元零食動手 草屯男一扭打罪名從竊盜跳級準強盜
黃姓男子騎腳踏車企圖逃逸,與店長及熱心民眾發生拉扯扭打。圖/警方提供
南投縣草屯鎮黃姓男子在超商竊取價值1001元零食,原本僅涉竊盜,卻因為逃逸過程與店長、民眾扭打並造成傷害,行為升級為準強盜,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代價遠超過竊取金額。
草屯警分局豐城派出所16日中午接獲報案,指草屯鎮南埔里一間超商有男子未結帳即帶走商品離開。警方到場後查出,黃姓男子當時假裝選購,將洋芋片、冰棒、炸雞等多項零食與熟食拿在手中,未經結帳便直接走出店外。
店長察覺異狀後立即上前制止並呼喊,黃男隨即騎乘腳踏車企圖逃逸,遭店長與一熱心民眾攔下。黃男為保住所竊商品並脫身,與兩人發生拉扯、扭打,過程中熱心協助的民眾多處受傷,但仍合力將其壓制。
警方趕抵現場時,黃男情緒仍不穩定,經壓制後見無法脫逃才停止反抗。員警當場確認犯行,將其逮捕帶回偵辦。警方表示,黃男竊取商品總價約1001元,但因在行竊後以暴力抗拒,已構成準強盜罪,全案訊後依該罪嫌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指出,嫌犯利用中午時段假意購物行竊,遭發現後不僅未放棄贓物,反而以暴力方式抗拒攔阻,導致案情由竊盜升高為重罪。現場目擊民眾也直呼「為了一點吃的,卻背上更重刑責,實在不值得」。
黃姓男子騎腳踏車企圖逃逸,與店長及熱心民眾發生拉扯扭打。圖/警方提供
黃姓男子未結帳攜帶零食離開,卻與店長、民眾扭打並造成傷害,遭警方制伏。圖/警方提供
黃姓男子未結帳攜帶零食離開,卻與店長、民眾扭打並造成傷害,遭警方制伏。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