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構建大灣區權重指數 重塑權力結構破解分工尷尬
來稿作者:夏建芳
粵港澳大灣區「9+2」城市群格局,承載着打造國際一流灣區的宏偉願景,但其發展進程中正面臨難以回避的結構性尷尬:九城與港澳聯動,既存在「核心定位模糊」的協同困境,也遭遇「價值量化失衡」的話語權難題,更缺乏支撐長期治理的恒常機制。本文拋磚引玉,提出構建大灣區權重指數設想,以徹底破解「9+2」困局,重新定義區域權力結構與分工秩序,為粵港澳大灣區長遠治理話語權協調確立恒久機制。
當前大灣區明確提及四大核心城市,看似構建了多層級引領體系,實則違背城市群發展的核心規律。一個成熟的灣區,應有清晰的核心層級與功能定位,「四核心並行」直接導致三大亂象:一是資源配置分散,各類政策、資金、項目難以精准聚焦,出現多頭管理、重複投入的內耗;二是產業同質化競爭,廣深港佛等核心城市均佈局高端製造、現代服務等領域,缺乏明確分工,既浪費資源又削弱區域整體競爭力;三是協同效率偏低,城市間缺乏主次引領與輻射帶動邏輯,九城與港澳難以形成「龍頭引領、節點支撐」的聯動格局,最終淪為「核心太多、核心失效」的尷尬局面。
GDP作為最直觀的經濟指標,成為大眾認知大灣區城市份量的核心依據,卻存在明顯的片面性,這於香港尤為突出。香港的核心價值:全球第三的金融中心地位、超35萬億港元的財富管理規模、75%以上的離岸人民幣清算份額、全球領先的經濟自由度與法治環境、亞洲第一的國際仲裁能力,以及連接內地與全球的「超級聯繫人」作用……這些大灣區參與全球競爭的「獨門優勢」,都無法通過GDP量化體現,而這些軟價值,正是大灣區國際化能級與全球競爭力的決定因素。但在「GDP」體系裏,香港的核心優勢被嚴重弱化,使其在大灣區的真實權重與話語權缺乏支撐。香港既無法與廣深形成差異化分工,也難以在區域治理中彰顯核心影響力,陷入「價值重要卻無量化支撐」的話語權缺位困境。
大灣區「9+2」聯動,需要一套統一的標準來界定各城市的角色、分工與制衡關係,但目前始終缺乏這樣的「度量衡」。9城與港澳的發展訴求各異:內地城市側重產業擴容、腹地輻射,港澳側重高端服務、國際聯通,卻因缺乏量化的權重劃分,城市間協調發展、資源配置、政策對接時無客觀依據,只能依賴臨時協商,效率低下且缺乏穩定性。
長期來看,這種「無標尺治理」不僅加劇城市間的隱性矛盾,更阻礙大灣區形成穩定的分工秩序,制約區域長期高品質發展。破解「9+2」尷尬困局,核心在於構建一套系統化、可落地的大灣區權重指數,實現從「評價排名」到「治理機制」的本質跨越。
由粵港澳三方共同牽頭,聯合央行、港交所、內地核心智庫等權威機構,共同組建大灣區權重指數編制委員會,確立三大核心定位:一是區域治理的協商框架,服務於九城與港澳的分工協調、資源配置、政策制定;二是價值量化的權威標準,全面量化各城市核心價值,如香港的軟價值;三是長效運行的恒常機制,每年定期發佈、動態調整,成為大灣區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避免指數淪為「紙上排名」或單方話語工具,其權威性應建立在三方共治基礎上:編制委員會由粵港澳三方各提名等額專家,另邀請國際協力廠商機構作為觀察員。指數發佈前三年為「自願對標期」,僅作為城市自我診斷與協商參考;三年後經各方共同確認再逐步嵌入治理流程。
打破單一GDP桎梏,構建「6大維度、分層量化」的指標體系,覆蓋九城與港澳的顯性實力與核心價值,各維度權重科學分配,例如:
1. 經濟規模(20%):GDP總量、財政收入、工業/服務業總產值;
2. 金融樞紐能級(25%):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財富管理規模、離岸人民幣清算份額、跨境融資額;
3. 創新與產業實力(15%):研發投入強度、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專利授權量、高端製造/現代服務業產值;
4. 法治與營商環境(15%):經濟自由度排名、法治指數、國際仲裁案件量、營商便利度;
5. 國際聯通與特色平台功能(15%):國際聯通(12%),外貿總額、機場/港口輸送量、跨國公司總部數量、外籍人才密度;特色平台功能(3%),與葡語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經濟聯繫強度、跨境文旅交流人次、特色金融規模——此維度量化澳門作為中葡平台、橫琴作為跨境合作區的獨特價值。
6. 民生與發展效率(10%):人均GDP、地均GDP、城鎮化率、居民收入水準。
1. 採用標準化計分+加權匯總模式。對於港澳與內地統計口徑不一致的指標,由編制委員會聯合三地統計部門制定大灣區權重指數統計標準,明確換算公式。
2. 動態調整機制:每兩年對指標權重進行複盤優化,為單一維度權重年度變動設限,防止劇烈波動。
3. 分層分級呈現結果:將九城與港澳劃分為四大類——龍頭(香港)、雙引擎(深圳、廣州)、特色功能支點(澳門、珠海橫琴)、節點城市(佛山、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其中,「特色功能支點」城市在其專屬維度(中葡平台、文旅會展、特色金融)的決策中,擁有主導協商權重,實現「非對稱賦能」。
第一階段(1-3年):指數公開發佈,各城市自願對標,聯席會議將指數作為議題之一,不掛鉤資源配置。
第二階段(4-6年):在跨境基建排序、聯合產業基金分配等低敏感領域,指數作為輔助決策參考;建立「指數對話機制」。
第三階段(7年起):經三方立法/行政機構確認後,指數在財政轉移支付、重大平台佈局、跨境事務協調中作為法定協商依據;配套建立申訴與救濟管道。
香港為「龍頭」,是基於大灣區「一國、兩制、三個關稅區」的特殊性,深圳、廣州為「引擎」,是大灣區的動能所在:香港在國際規則銜接、金融法治、全球網路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主導「對外」功能;廣深則在內地市場輻射、產業鏈完整性、科創轉化方面領先,主導「對內」功能。必須強調的是:
功能分工並非行政定級,是明確大灣區城市功能分工,香港側重國際金融、離岸人民幣、國際仲裁;深圳側重科創樞紐、硬科技產業化;廣州側重商貿中心、綜合交通。三城在各自優勢領域擁有否決權重。若某節點城市連續三年在特定維度達到一定增長率,可觸發「功能升級」覆核,為城市定位調整保留彈性。權重指數不替代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等決策機構,而是作為其下設專題工作小組的技術產出,納入局部治理依據。
大灣區權重指數的設立,絕非簡單的「增加一項指數」,而是對大灣區發展格局的系統性重構,其核心價值體現在兩大層面:
第一,通過多維度量化,打破「GDP單維主導」的認知偏差,將香港的金融、法治、國際樞紐等軟價值轉化為可衡量的區域權重,明確香港作為「龍頭」的不可替代性。同時,清晰劃分深圳、廣州的「雙引擎」定位、澳門與橫琴的「特色功能支點」定位以及其他城市的「節點」功能,構建「一龍頭+雙引擎+特色支點+多節點」的層級化分工體系,從根本上解決「四核心並行」的局面,讓大灣區權力結構清晰、分工明確,形成優勢互補、協同發力的發展格局。
第二,權重指數的落地,為大灣區「9+2」的協調機制的常態化、制度化提供了依據:以指數為核心尺規,城市間的分工、協商、制衡有了客觀標準,可為內地九城與港澳的長期協同發展提供了穩定支撐,推動大灣區從「階段性協同」邁向「制度化治理「,為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有學者從多中心治理理論出發,主張大灣區應維持多核心並行。本文認為,多中心治理適用於制度同質化區域(如歐盟),而大灣區存在「一國兩制」的制度斷層,缺乏統一法律與行政框架,多中心在實踐中已演變為「無中心」的內耗。三藩市灣區雖有多座城市,但其金融文化中心明確為三藩市市,科創中心為聖約瑟,本質上是「功能單中心+多節點」的分工模式。本文所提「香港龍頭、深廣雙引擎」,目的是在對外視窗,在對內腹地功能上集中資源,實現功能分層而非層級壓制。
粵港澳大灣區的高品質發展,本質上是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升級。設立大灣區權重指數,以科學量化方式厘清各城市權重與價值,可望重構區域權力秩序、確立長效治理機制,但其成功推行,必須建基於各方在「量化協商」這一根本原則達成共識,並願在統計對接、利益讓渡、機制共建上付出實質性努力。本文提出這一設想,是希望引發更多關於「制度化治理」的討論,推進大灣區治理現代化願景,讓大灣區真正凝聚合力,在全球競爭中彰顯核心競爭力,邁向更高品質的發展新階段。
作者夏建芳是粵港兩地生存智慧的實踐者、思想者和講述者。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實姓名、自我簡介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終編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