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爬廣播電台鐵塔偷剪電纜線 落網辯稱看夜景遭判刑1年2月
彰化縣陳姓男子駕車到彰化市八卦山配水中心先勘查地形,5天後的凌晨爬上國聲廣播公司發射廣播訊號的鐵塔,持電纜剪先後剪斷兩綑銅線,總長度約300英呎。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攜帶兇器而犯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民國113年12月某日凌晨駕車到彰化市溫泉路、卦山路一帶,先在八卦山天空步道附近停車,步行到附近變裝、移動監視器,勘查地形以確認作案時的移動方式,5天後重返原地,依照先前推演的移動方式,停車、變裝、移動監視器,然後行行到國聲廣播公司外。
同日清晨2點多他開始攀爬登上國聲廣播公司用以發射廣播訊號的鐵塔,3點57分用電纜剪剪斷鐵塔第一綑銅線,4點30分剪掉另一端的一綑銅線,接著先後剪掉兩綑銅線的另一端使之從鐵塔上掉落,4點44分爬下塔,5點7分至30分整理銅線,把值10萬元銅線搬上自己的車子後駕車逃離現場。國聲廣播公司上班時發現機房控制台亮紅燈,同日下午2點經過燈塔時,發現公司鐵塔上銅線疑似竊後報警。
陳嫌落網後,坦承攀爬上國聲廣公司發射廣播訊號的鐵塔上取走銅線,惟矢口否認攜帶凶器竊盜,辯稱爬上去看夜景,銅線不知道被誰剪掉,他就把銅線帶走。
檢警偵辦發現陳男駕車到八卦山配水中心附近後下車步行,在停車場見到監視器時,把鏡頭轉向,並變裝勘查地形後離去,及他攀爬鐵塔、剪銅線往下丟,他在燈塔下把電線纏繞成圈整整兩大綑,左右手各背一大綑,拿到他的車上,駕車離去,犯行過程被監視錄影錄下,顯示有預謀犯案。
彰化地院審酌,陳男有毒科等多項行科,素行不良,且民國113年4月間飯店的電纜線達120公斤,這次又竊取廣播電台300英呎 電線,只為取得裡面一點點銅線予以變賣,卻造成廣播電台迅訊不良, 費高額金錢人力修復,惡性重大,而警詢完全否認犯行,見監視器畫面才坦承取走銅線,然仍編竄出去鐵塔看夜景撿到銅線之不實藉口,顯然毫無悔意,如不予以適度懲戒,只會一犯再駕犯,暨斟酌陳男自述學歷、職業、家庭生活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陳男攀爬廣播電台的鐵塔偷電纜線,彰化地方法院依攜帶兇器而犯竊盜罪, 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2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