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商總盼兩岸農貿訂定檢疫規範 農業部:陸屢拒絕我提科學諮商要求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4-20 22:08
大陸國台辦日前宣布「10項惠台措施」,針對陸方對台灣工商產業界釋出善意,商總今天舉行記者會,商總理事長許舒博(中)今率各產業代表,呼籲兩岸政府應加速溝通配套,並提出建議與主張。記者許正宏/攝影

針對全國商業總會今提及中國對台10大措施之建議,農業部說明,符合檢驗檢疫標準是農產品外銷的基本要件,但進出口雙方在檢驗檢疫標準的溝通平台是否正常運作,才是農產品貿易能否穩定順暢的關鍵,然而對岸屢拒絕我方所提進行科學諮商的要求,政府將持續協助農民與業者開拓農產品外銷多元市場,降低對無法預期且不可信賴市場的過度依賴。

農業部表示,中國大陸近年來屢屢不顧國際貿易規範與慣例,以缺乏科學根據理由任意暫停我農產品輸入,又拒絕我方所提進行科學諮商的要求,甚至提出政治條件做為恢復開放台灣農產品輸入的前提。針對如此不可預期且無法信賴的市場,政府將持續協助農民與業者開拓農產品外銷多元市場,降低對無法預期且不可信賴市場的過度依賴。

農業部表示,我國遠洋漁船赴中方卸魚的相關機制在2012年即已建立,但中方規定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必須完成註冊,而我方提出登錄的多艘遠洋漁船逕遭中方駁回,且無具體說明原因,既然無法註冊,更遑論靠泊銷售。

農業部為促進農產品外銷,穩定農民收益,持續輔導業者符合輸出國家的檢疫檢驗規定,而雙邊檢驗檢疫溝通平台的正常運作,對維持雙邊貿易正常化至關重要。然而,中國大陸近年來任意暫停我農產品輸入,又拒絕我方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台提出進行科學諮商的要求,顯示該市場的高風險及不可預期。

農業部指出,2012年即已特許我國遠洋魷秋漁船於海上作業後,可以直航中國19處港口卸魚,以符合業者需求及確保市場穩定,但中方規定赴中卸魚的漁船必須依中國海關規定登錄,我方雖多次提供漁船註冊資料,但多遭中方駁回且未具體說明原因,目前我國魷秋漁船皆未獲登錄。中方所稱將提供我方遠洋漁船靠泊、漁獲物上岸及銷售便利等優惠措施,在我漁船無法完成中方要求的登錄註冊情形下,實惠而不實。

農業部強調,政府秉持保障農民收益與確保產業永續發展原則,以「分散風險、多元佈局」策略,協助農民與業者積極開拓制度透明、符合國際貿易規範,以及遵循科學證據的外銷市場,也呼籲中國大陸與我進行檢疫諮商,在科學原則下盡速恢復台灣農產品輸入,以促進兩岸農產貿易正常化及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