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口角各持開山刀、鐵棍衝向對方攻擊 弟一度命危
彰化縣一對兄弟去年因起口角,弟弟拿著鐵棍來理論,雖弟媳將2人分開,但哥哥返回家中拿出開山刀,兩人竟互相跑向對方展開攻擊,哥哥以開山刀砍到弟弟頸部及胸部,造成弟弟送醫一度命危,彰化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將哥哥黃男判刑2年2月。
判決書指出,這對兄弟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管制的家庭成員,兩人於去年8月某日晚間在哥哥黃男(58歲)住處旁空地發生爭執,弟弟手持鐵棍,弟媳將吵架的兩分開後,哥哥竟氣得返回家中拿出開山刀,暴怒的兩兄弟竟各持武器衝向對方開打。
弟弟先以鐵棍打中哥哥手臂和身體,哥哥失去理智,持開山刀就朝弟弟的頸部和前胸攻擊,造成弟弟左頸撕裂傷9公分、左前胸撕裂傷16公分、右側前臂開放性傷口4公分等傷害,弟媳再將兩人分開,警方聞訊趕到,逮捕哥哥,並將弟弟送醫,但弟弟出血過多,一度命危,幸經搶救後救回一命。
檢方後來依殺人未遂將哥哥起訴,不過法院審理期間調閱監視器,發現畫面中弟弟先持鐵棍跑向哥哥,作勢要攻擊哥哥,打到哥哥手臂後,哥哥也揮刀攻擊弟弟。
哥哥辯稱是因弟弟已拿鐵棍,他才返家拿開山刀要防禦,法官發現哥哥2次揮刀都是發生在弟弟持鐵棍攻擊後,且揮刀後即停,尚無連續揮砍行為,且弟媳將他們拉開後,哥哥即即停止攻擊行為。
法官認為,弟弟傷口長度固然可觀,但傷口未見深度穿刺,亦未傷及頸動脈、頸靜脈或心臟、肺臟等重要臟器,且弟弟遭砍後仍能持鐵棍反制並閃避攻擊,實難憑此即認被告具殺人犯意。
不過弟媳稱大伯和和丈夫吵架時,也曾揚言要給丈夫死,不過被告否認有講過這樣的話。
法官認為,綜觀兩人互相攻擊行為,還難認被告有刻意鎖定告訴人頸部或胸部等致命部位而為,應僅在告訴人主動持鐵棍攻擊時,持刀揮向告訴人,難認其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因此依傷害罪將他判刑2年2月。不過檢察官仍認被告有殺人犯意,提起上訴。
彰化縣一對兄弟吵架後,各持開山刀和鐵棍攻擊對方,弟弟一度命危,檢方依殺人未遂將哥哥起訴,彰化地方法院則依傷害罪判刑2年2月。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