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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勞工處認工人吸煙查不到卻「存在」 只見煙頭「無得告」

来源:香港01 | 发布时间:2026-04-21 14:17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21日)舉行第16場聽證會,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 (行動科)林秀青同意勞工處雖然沒有親眼見到有人吸煙,但不代表無人吸煙,而勞工處雖然多次巡查只見煙頭沒睹有人吸煙,卻在一封向宏業發送的信中附上相關條例,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林秀青:「因為你相信巡查不到,但在地盤都有存在(工人吸煙)」林秀青回答說:「都存在。」然而,林秀青表示執法必定要跟法例,但現行法例下,即使工人吸煙亦沒違反職安條例。

大埔宏福苑去年發生五級火,期間多棟大樓被大火吞噬。(資料圖片/陳永武攝)

2024年8月9日,勞工處發信給宏業,指2024年8月8日處方巡查後,發現宏業沒遵守建築地盤安全法規,並紀錄在視察報告內。信中

附有地盤安全規例53條

,列明「凡在任何建築地盤使用或擬使用易燃液體或含有易燃液體的混合物

或處長認為會涉及火警危險的物質或東西,處長可憑藉書面命令禁止在該建築地盤吸煙及使用無遮蓋燈火

。」

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 (行動科)林秀青(右)。(黃偉民攝)

被問及為何沒有發現吸煙,仍要將有關條例放入報告,林秀青表示,雖然沒有執法,但是都想書面提醒承建商有何法例要注意。陸官其後指,「因為你相信巡查不到,但在地盤都有存在(工人吸煙)。」她則回應指:「都存在。」

港府正擬修例設立地盤禁煙令,被問未來修例後,如勞工處巡查未能發現有人吸煙,是否便不會執法。林秀青指,執法必定要跟法例,但現行法例下,即使見到工人吸煙,他亦沒違法。勞工處會盡量去看,除了吸煙,會看是否有火警風險,如有火災風險下會有禁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