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強化體育總會管治|羅淑佩:即使未達管治標準 也不一刀切削資助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今日(21日)開會,其中一個議程是強化香港體育總會機構管治的最新進展。
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要求各體育總會在2026年底或之前,因應實際運作情況落實執行《機構管治守則》。港協暨奧委會將於2027年初檢討執行情況,向達標屬會發出確認證書。如有總會未能提供認證,康文署可能會減少其資助撥款。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指,不會一刀切削減資助,因為要顧及運動員比賽和訓練。
2024年11月,港協暨奧委會要求各體育總會在2026年底或之前,因應實際運作情況落實執行《機構管治守則》。港協暨奧委會秘書長楊祖賜(右)和副會長霍啟剛(左)公布安排。(資料圖片/夏家朗攝)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資料圖片/梁鵬威攝)《機構管治守則》分成六章。截至今年4月13日,85個屬會中有70個已完成執行全部。
港協暨奧委會正草擬《章程細則》的修訂,賦權港協暨奧委會在體育總會出現嚴重事故時,可指派觀察員參與體育總會的董事會,甚至接管該體育總會。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指,以往會方對會員最大的懲罰是取消或暫停他們的港協會籍,但此舉會影響運動員比賽,亦會影響該會員與其他國際組織的關係。
港協暨奧委會秘書長楊祖賜亦指,以往有觀察員參與體育總會的董事會後,以兩年時間匡正該會運作的事例。
議員莊家彬問及,各體育總會會否沒有足夠資源執行《機構管治守則》。港協暨奧委會副主席霍啟剛則回應,該會會動用社會資源協助他們,例如馬會提供的義務律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