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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女兒面子與前妻假再婚 南韓前軍官二度離婚竟遭瓜分「天價退休金」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4-21 22:20
南韓一名60多歲的退役軍官,為了不讓獨生女在嫁入保守婆家時因「單親家庭」背景被看不起,選擇與離婚7年的前妻協議「紙上復婚」,沒想到卻演變成一場法律噩夢。示意圖/ingimage

南韓一名60多歲的退役軍官,為了不讓獨生女在嫁入保守婆家時因「單親家庭」背景被看不起,選擇與離婚7年的前妻協議「紙上復婚」,沒想到之後卻演變成一場法律噩夢,前妻竟以此要求瓜分他全數的軍人年金。

根據韓媒「뉴스1」報導,這名A先生過去是陸軍一等士官長退役,目前靠每月的軍人年金生活。他與前妻早於2010年因個性不合協議離婚,隨後兩人斷聯多年、各過各的生活。直到2017年,由於親家較為保守,他為了讓女兒能體面出嫁,兩人便決定重新登記結婚,只為營造「家庭圓滿」的假象。

這段第二次婚姻完全是形式上的「假重圓」,兩人婚後依然分居,維持互不干涉的生活模式。直到2020年,眼看女兒家庭生活已穩定,兩人再次透過法院調解達成二度離婚。當時調解書上特別註明「婚姻關係自2010年起已破裂」,且雙方同意「未來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索賠」。

然而,當A先生以為一切塵埃落定時,前妻卻突然主張退休金分配權,要求將2010年至2020年這段「名存實亡」的期間也納入計算,分配他長年累積的軍人年金。A先生憤怒表示,第二次結婚只是為了女兒辦理的程序,兩人根本沒有實質夫妻生活,且調解書已有協議,他完全無法接受前妻的要求。

針對此案,南韓法律專家指出,法律雖然保障配偶對退休金的分配權,但重點在於「實質婚姻關係」的認定。雖然A先生主張第二次婚姻只是形式,且調解書上有互不求償的條款,但若調解書內文未明確點出「放棄年金分配權」或「具體分配比例」,法律上仍可能將這段登記期間視為有效的婚姻長度。

律師提醒,離婚時對於年金種類、分配比例或是否放棄權利,務必寫得清清楚楚。若只寫「互不求償」等籠統字眼,往往無法涵蓋年金這種特殊的社會保險權益,導致離婚多年後仍會陷入沒完沒了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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