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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一季度位居西北五省区第2位
本报讯 (记者 董洁) 4月21日,来自青海省商务厅的消息,全省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全省消费市场实现平稳开局。一季度,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6.14亿元,同比增长2.1%,增速位居全国第16位、西北五省区第2位,较去年同期提升1.5个百分点。
我省消费市场呈现特点有,从经营规模看,限下增速高于限上。一季度,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1.1%,限下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2.8%。从城乡发展看,乡村消费增速快于城镇。乡村商品零售额增长2.6%,城镇商品零售额增长2.0%。从地区看,8个市州全部实现正增长。从行业分类看,批发、零售、餐饮平稳增长。零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2.7%,批发业零售额增长1%,餐饮业营业额增长0.3%。从商品种类看,多数品类实现正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19类商品类别中,13类零售额实现增长,其中,体育娱乐用品、五金电料、文化办公用品、烟酒、饮料、金银珠宝类商品增速较高,分别增长216.8%、177.5%、121.9%、78.6%、44.5%、43.4%。从销售模式看,网络消费拉动成效显著。通过持续引入头部电商平台,网络消费实现大幅增长。一季度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7.1亿元,同比增长126.6%,占限上社零比重达8.1%,较去年同期提升5.2个百分点。限上住宿餐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和餐费收入分别增长31.1%和36.8%。
同时,全省商务系统坚持“政策+活动”双驱动,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省级“有奖发票”试点,促进服务消费扩容升级,大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推动全省消费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