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元买“院士证”?科研荣誉不容玷污 | 荔枝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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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以1200元工本费向社会人员发放自制院士证书的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作出回应,已责令其立即退回费用并收回证书。
此事的确荒唐,院士之名,竟然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不久前引起舆论哗然的某高校教授郭伟,其身份与荣誉均涉嫌造假,这背后监督与审核缺位的问题,同样值得警惕。
院士象征着科研工作者的高水平与荣誉,拥有院士头衔者,无一不是为了学术梦想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与漫长的时间。但在现实中,个别冒充院士的人竟然持“证”招摇撞骗,其背后的问题很值得深思。
首先,就是一些学术机构监督不力,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论是这次被媒体曝光的研究院,还是个别高校,在审核时不够认真,也缺乏专业性。再者,从学术机构到全社会存在的对“院士”头衔的崇拜心理,也让“山寨院士证”有了生存空间。
要想避免类似荒唐事件再次出现,监管机构的工作不能缺失。对于发证机构的专业资质,应当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对于颁发荣誉证书的机构与个人,也应落实责任与要求。由此才能减少“野鸡”机构滥发证书的现象,从源头上切断“院士证”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条。
很多社会组织应当将工作重心放在自身的公益属性上,而不是借助所谓的“专业”之名来谋取不正当利益。荣誉评定也好,发放证书也罢,应当是促进学术交流与科研事业发展的途径,而不是个别机构敛财的手段。对此,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常态化监测与预防工作,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就查处一起,不能让相关机构与个人有侥幸心理。
社会各界应当崇拜知识,而非头衔。至于一些高校与研究机构在招聘学者时,也应该多多考查其真实的研究水平,而不是因为其头顶“光环”而丢掉了最基本的专业考查精神。可以说,一个学者是否优秀,乃至是否合格,在根本上与头衔无关——这不仅是学术界的共识,也应该是所有人的常识。
花钱就能买所谓“院士证”的现象,最终消耗的还是科研工作的荣誉感,也严重侵害了那些孜孜矻矻地钻研学问的真学者的利益。学术研究绝不容假冒伪劣者玷污,而学术的公信力更不允许不法分子肆意破坏。
从更深远的层面来说,只有全社会形成对不诚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才能让招摇撞骗的假院士、假学者无所遁形。这需要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维护好社会推崇诚信、尊重科研工作者的良好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