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取消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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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费 减时 减材料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取消验资报告
日前,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我市全面取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时的验资报告环节,取而代之的是“一纸承诺+银行凭证”的新模式。申请人无需再跑中介、花费用,材料少了、流程简了、负担轻了,登记办理更加顺畅高效。
以往,申请人筹备成立社会组织,需要专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不仅要额外支出数百上千元中介费用,还要来回对接核验材料,拉长了办理周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组织力量发展壮大。为此,市行政审批局靶向精准破题,全面取消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环节的验资报告,以流程再造压减办事时限、压降办事成本,用实打实的改革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温度。
市行政审批局审查四科科长李红梅介绍,办事群众只需按标准化“三步走”即可办结全部验资相关手续:凭审批机关开具的验资介绍信开设银行临时账户,依规存入对应注册资金,最后整理提交银行资金情况有效凭证、规范签署捐资承诺书,一站式提交至登记审批窗口即可完成核验环节。全流程无冗余环节、无隐形门槛,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得实惠。
简政不减标准,放权不放监管,便民改革全程守住安全底线。此次优化服务绝非放宽规范要求,李红梅介绍,所有申办主体必须郑重签署捐资承诺书,如实承诺注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权属清晰,确属捐赠性质,坚决杜绝任何侵占、私分、挪用资金违规行为,社会组织终止运营后剩余资产按照法人章程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同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3万元最低注册资金硬性标准不变,特殊行业严格对标专项管理规定执行。
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落地,市、县两级审批机关与银行建立联动核查机制。审批中对资金真实性存疑时,可依法向银行函证或要求补充流水说明,精准排查潜在风险隐患,既稳稳落实“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惠民红利,又织密织牢社会组织资金安全防护网,实现便民提效与规范管控双向兼顾、双向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