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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技術學院涉弊案教師作證遭逼退 教團籲加強私校監管

来源:联合报 | 发布时间:2026-04-23 12:08
高教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吳師以證人身份到調查局作證,便遭校方轉調任職單位、惡意排課,要求南亞技術學院停止霸凌教師,教育部更應積極介入加強私校監管。記者許維寧/攝影

南亞技術學院日前欲資遣教師吳國輝,但資遣案遭教育部二度駁回。高教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南亞技術學院持續霸凌教師,吳師以證人身份到調查局作證,便遭校方轉調任職單位、惡意排課,要求南亞技術學院停止霸凌教師,教育部更應積極介入加強私校監管,撤換不適任校長、主管與董事會。

高教工會組訓部主任張志綸表示,南亞除了日前已曝光的營區專班弊案外,吳師近日也接獲校內教職員指出,得知南亞仍有其他弊案,於去年8月以證人身份到調查局作證,揭露南亞以專技人員為酬庸手段,讓專技講師可直升專技教授,違反教育部法規;又如副校長未授課卻月領高薪,要求學校購買400萬元豪車供其使用,高層揮霍,但南亞教職員已經10年拿不到年終獎金,學術研究加給20年未調整。

張志綸說,吳師作證卻引來校方報復,再次強迫吳師轉調單位,由任職的通識中心轉調到休閒管理系。而事實上,吳師在民國111年時就曾經被校方派往休餐系「支援」,次年就以無課可排為理由欲進行違法資遣,該資遣案也二度遭教育部駁回。

張志綸說,校方至今仍拒絕讓吳師歸建通識中心,甚至稱通識中心已經不存在,但經查學校網站仍可見通識中心編制,教育部網站亦可查詢到南亞通識中心下有20名兼任教師。

教師吳國輝則說,也曾有教師因不滿學校作為就被整肅,「我不是個案」,自擔任證人後,被強迫每周到校6天,或安排於假日上課,平日更有從上午8點一路到晚上10點的工作時段,一周只有一天能休息,每周在校時間超過40小時,且未發給加班費或補休。南亞營區在職專班已遭到懲處,「那自願參與的教職員怎麼沒被懲處?」學校弊案連連卻能招收境外生,要求教育部嚴格把關、法務部嚴加審查。

南亞技術學院前校長王宇傑表示,學校營區專班已被施以減班、扣減獎補助款等行政處分,但犯事者都沒受到處分,「難道是有特權就沒事?」

張志綸說,不少私校在大學自治的保護傘下無法無天,但大學自治,是規範國家不得介入講學等自由,並非私校可不受人民監督、可為所欲為。近年政府提升高等教育資源,學生學雜費也有相當比例由國家支出,但既然投入的資源變多,也呼籲政府應該加強對私校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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