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金融強國 陸全國人大:今年將制定金融法、金融穩定法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9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大陸全國人大委員上趙樂際在會上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而工作報告也進一步揭露,展望未來工作,據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顯示,圍繞加快建設金融強國,今年將制定金融法、金融穩定法,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工作報告顯示,今年將圍繞促進公正司法,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修改刑事訴訟法、監獄法、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圍繞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制定反跨境腐敗法;圍繞生態環境保護,制定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修改水法、可再生能源法;值得注意的是,在AI發展下,將加強AI等領域立法研究。落實重大改革舉措,依法及時作出授權決定或改革決定。
工作報告表示,在圍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制定國有資產法,修改企業破產法、稅收徵收管理法、企業國有資產法、註冊會計師法、招標投標法、政府採購法、價格法、商標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此外,工作報告指出,今年將檢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旅遊法、糧食安全保障法、職業教育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六件法律的實施情況。
展望今後一年大陸全國人大任務,趙樂際報告中提出六項內容:一是推動憲法全面貫徹實施;二是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更加註重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聚焦保障「十五五」規劃貫徹實施,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三是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針對性實效性;四服務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五是積極開展人大對外交往。
對於過去一年大陸全國人大的工作成果,趙樂際表示,一年來,共審議法律、法律解釋、決定草案40件,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法律解釋1件、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3件。決定批准條約、重要協定9項。其中,在經濟領域立法上,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民用航空法;修改漁業法;修改海商法、仲裁法、對外貿易法,更好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